当前位置:海德福社会六部门发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
六部门发布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
2023-03-20

原标题:义务教育质量如何打分? 国家六部门联合发出评价指南

3月18日下午,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。记者了解到,教育部、中央组织部、中央编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《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》,提出,要坚持问题导向,完善评价内容,突出评价重点,改进评价方法,统筹整合评价,着力克服“唯分数、唯升学”倾向,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。

质量评价包括县域、学校、学生三个层面

其中,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、组织领导、教学条件、教师队伍、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,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,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。

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、课程教学、教师发展、学校管理、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,深入实施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。

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、学业发展、身心发展、审美素养、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重点评价,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

三个层面各有12项关键指标及若干考查要点

《评价指南》要求,要建立县域、学校、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,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,并通过实地调查、观察、访谈等方式,了解掌握实际情况,确保评价真实全面、科学有效。对学校、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,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、学校数和工作需要,由各地自行确定,原则上每3-5年一轮,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。

《评价指南》明确,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。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,不能评优评先,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。对履职不到位、落实政策不力、违反有关规定、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,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。